中共安阳市委党校中级职称评审办法
安党校〔2023〕14号
为加强我校(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和《职称评审积分办法》(安党校〔2019〕65号)要求,结合我校(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委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我校职称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评审方案制订,职称指标下达与分配等工作。
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依据国家和河南省职称改革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全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对申报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成立师德审查工作组,由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机关党委、教务处、科研管理处负责人组成。
成立教风和教学业绩审查工作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教风和教学业绩审查工作,对申报人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认定、审核和统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成立科研业绩审查工作组,由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科研管理处、决策咨询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全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科研业绩审查工作,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专利、科研奖励、决策咨询等方面进行真实性及符合度的认定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
成立职称工作监督小组,由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机关纪委人员组成。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党校姓党,热爱党校事业,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
4.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1.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担任至少1个专题以上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咨政等工作任务。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1.教学业绩。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160学时。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良好2次,或者在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2.教学科研咨政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2)中的1条,同时具备(3)至(5)中的1条: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2篇(2篇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2)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1篇
1.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应同时具备(含转评)。评审条件中除特殊规定外,均指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工作业绩。
2. 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任职年限。
4.教学课时以教务部门认定的本校教学计划内的教师课表等材料为准。
5. 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任职年限延长1年。分学期组织教学质量考评的,优秀次数在相应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倍。
6.“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指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CSSCI和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
7.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周刊、非学术刊物、论文集等。论文不含未被SCI、EI、SSCI和A&HCI收录的电子期刊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9.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应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立项的文件。
10.成果奖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以及获奖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原始材料。成果的获奖者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
11.科研项目指省辖市以上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以及受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机构(如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下达或批准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的级别以下达或立项时确定的级别为准。
科研项目完成指研究成果已结项验收或通过鉴定,应提供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结题验收报告、结项证书或鉴定证书等相关材料。科研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应提供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以及相关成果材料。
13.“主持”是在科研项目中承担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和指导等重要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主要完成人”是在科研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以上均以证书、有关文件为依据。